2008年3月25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四版:国税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集体约谈同行比较税收增长企业认可
庆元国税集体约谈实现税企双赢
练华坚

  “国税局对我们竹制品行业税负情况的分析,我们心服口服。回去后,我们将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开展自查,对税负偏低的情况进行说明,并尽早缴足应纳税款……”近日,在庆元县国家税务局召开的纳税人集体约谈会上,该县一家竹筷厂的负责人在会上表态。
  2008年1至2月,庆元县国税局整个竹木制品行业税收同比增长20%以上。其中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该局2007年底通过行业协会分别组织竹筷、木门、铅笔等行业集体约谈,仅自查申报补税就达50余万元。该局约谈的对象主要是税负低于全县行业税负预警线下限,或因对政策不熟而缴税不足的企业。在约谈过程中,该局要求税务人员耐心解释和宣传税收政策法律,做好纳税辅导工作,同时要求纳税人对疑点问题进行说明和举证。此外,对约谈后如实补缴税款的,县国税局以教育为主,从宽处理;对反复约谈后仍不自查自纠,经税务稽查发现确有偷骗税行为的,严格按照税法规定从重处罚。
  该局江建强局长介绍,集体约谈作为一种税收行政管理方法已在该局纳税评估中得到很好运用。通过实施集体约谈,一方面是希望充分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将税收服务从事后处罚转变为事前提醒,充分体现征与纳的平等关系,避免了企业因为对法律法规理解不正确而出现的纳税问题,有利于减少企业损失。另一方面,集体约谈相比单户约谈更加公开透明。税务机关通过对纳税人进行专业税收辅导和帮助,能够加强征纳双方相互沟通和同行业的比较,可有效消除企业之间的猜疑和误解,提高约谈效果。
  一家创办仅一年的企业负责人告诉笔者,因为是刚开始创业,对很多税收方面的规定都不是特别熟悉,通过集体约谈,国税部门以善意提醒的方式提出了企业应该预防和避免的问题,起到了有效的引导作用。
                                            (练华坚)